二胎夫妻和平分手,房子全部归男方所有,女方只能得到少量存款,多年的育儿之苦无法计算。
民政局外面没有争吵,两人一起走出了民政局,手上拿着新领取的离婚证。
一对普通的夫妻共同抚养了两个孩子,从大的上小学一直到小的刚刚入园,近十年的时间里面,家里接孩子、做饭、辅导作业、照顾老人等事情大多由女方来承担。
经过一番商讨之后,双方决定和平分手,并且互不牵扯,也不再将事情闹到法院。
签字那刻的财产分割表面看起来很体面,但是底下却是失衡的。
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属于男方,女方只能拿走名下的少许存款,没有房屋补偿,也没有计算多年的家务和育儿所付出的额外费用。
身边的朋友们得知此事之后都感到非常惊讶,明明房子是在婚后一起努力攒首付购置的,房贷也是一起偿还的,仅仅因为男方提出了需要有固定的住处以便于照顾孩子,女方就心软答应了。
心中早就明白了,但是没有写到离婚协议里去。
孩子的夜间看护、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以及家中大大小小的维修事宜,基本上都是她在抽出空闲时间来处理。
为了顾及到两个孩子,她放弃了很多职场晋升的机会,收入一直比不上丈夫,但是家庭中的劳作从没有被计算成实际的财产。
家务与育儿,并不等同于房产份额的增加。
很多和平分手的夫妻会掉入一个陷阱,以为不撕破脸皮就代表双方赢了,而忽视长期被牺牲的一方所付出的成本。
男方拥有房产,这套资产会随着时间增值,以后自己居住或者换房都有底气;女方只有少量存款,要担负起日常生活开销和孩子的零用钱,存款消耗得很快,没有不动产作保障,以后的生活容错率很低。
两人口头商量好孩子轮流照看,但是没有写书面的关于居住补贴的事情。
如果以后出现高额的升学或者医疗费用,女方手中如果没有稳定的固定资产,经济上的负担就会成倍增加。
有人劝她再与对方协商分割财产的事,但她只是摇摇头。
她不希望事情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并且不愿意让孩子看见自己的父母因此吵个不停。
成年人都喜欢用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换得一个体面的结局。
这件事让人停下来的真正原因是,许多表面上看起来是自愿的和平离婚,并不是在双方条件相等的基础上做出的平等选择,而是其中的一方主动让步、承担了所有的现实后果。
婚姻中所付出的分成两种,一种是能看见的工资流水,另一种就是看不见的每日在家所做的劳动。
目前在进行协商分割的时候,后者经常被轻视掉,并且缺少一个明确的价值做支撑。
不是和平分手有什么过错,错就错在协商的时候只考虑自己的情绪面子,忽略了长久以来为家庭所做的一切。
房产是家庭中最大的财产,如果直接划分给其中一方的话,对于长时间承担育儿和家务的一方而言,其实就相当于放弃了多年付出所应该得到的补偿。
普通的人都走到离婚这一步了,好聚好散还值得珍惜,但是体面不能建立在一方经济妥协的基础上。
不管两人感情发展到何种地步,分割财产的时候都应该把多年的隐形劳动考虑进去,不需要撕破脸皮去争执,但是不能糊里糊涂地放弃自己本该得到的权益。
以后男方有了房子可以安心居住,女方则用少量的存款维持自己的生活开支,这样的差距就会慢慢显示出来当初妥协所付出的成本。
如果是你,在和平分开的前提下,会为自己争取房产相关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