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这个小区那天,我拎着两箱行李站在门口,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两圈才打开。这房子不大,六十平,朝北,采光一般,胜在便宜。我和老婆攒了三年首付,咬牙买了这套二手房。房主搬走前请人打扫过,窗台擦了,地板拖了,厨柜里留着半瓶酱油和三包盐。我把这些东西扔进塑料袋,准备下楼丢掉。柜子最深处有个信封,牛皮纸的,边角磨得发白,没贴邮票,只有一行字:“给新房主。”
我坐在客厅地板上拆开信。里面是三页信纸,钢笔写的,字迹有点抖。信上说,这位前房主叫老周,五十五岁,在这房子住了八年。他离婚后一个人住,养了一只猫,去年猫死了,他觉得房子太大,想换个小点的。他说这房子水管有点老,冬天洗澡水会忽冷忽热,要找物业调一下阀门。他说楼下的老太太耳朵不好,敲门大声点没事,但别在晚上十点后洗衣服,洗衣机动静大。他说他最喜欢阳台那个角落,下午两三点钟有光洒进来,他会在那儿看报纸喝茶。
我笑了一下,把信收进抽屉,没当回事。
头两个月忙得很,装修、买家具、办过户,每天累得回家倒头就睡。阳台的角落堆着纸箱和装修剩下的漆桶,我没空收拾。水管的问题倒是碰上了,冬天洗澡水忽冷忽热,我骂了两句物业,拧了拧阀子,凑合用着。楼下的老太太确实耳朵不好,有天晚上十一点我洗衣服,她也没来找我,倒是楼上邻居敲了门,说洗衣机声音太响。我这才想起老周的信,心想他倒是住得仔细。
第三个月,我工作出了点状况。项目没做好,上司开会点名批评,奖金泡汤了。老婆那段时间也累,加班多,回来倒头就睡。我们俩躺在床上,各刷各的手机,话都不多。有天周末我一个人待着,翻抽屉找东西,又看到那个信封。我坐在沙发上读了一遍。老周在信最后写:“要是住得不习惯,也别急,房子这东西,住着住着就热了。我刚搬来也不喜欢,觉得朝北太阴,后来养了猫,猫喜欢坐在阳台晒太阳,我也跟着坐,就觉得挺好的。”
我盯着那句“住着住着就热了”看了很久。
第二天我买了张明信片,挑了一张带风景的,想写点啥,又不知道说什么。最后还是写了:“老周你好,我们是新房主。你信里写的水管问题我碰上了,物业说阀门坏了要换,换完就好了。你那只猫什么颜色?我老婆也喜欢猫,我们打算明年养一只。祝你在新家好。”我写了地址,那个地址是信纸上留的,他说搬过去之后会暂时住他姐姐家,等我住进了新房子再写信也来得及。我不知道这地址还能不能到,但还是贴了邮票寄出去。
一周后我差点忘了这事。那天加班回家,在门口地垫下摸到一个信封,没有邮票,被折成长条,塞在地垫下面的缝里。我打开,是老周的字。
他说他姐姐家不远,坐公交三站就到。他说那猫是橘色的,胖,叫豆包,是他在小区门口捡的。他说豆包特别爱吃玉米,每次他吃玉米就得躲着它。他说看到我的明信片他很高兴,以为新房主不会理他的信。他说想不到真的会有人回他。
我坐在阳台角落,那个下午两三点钟有光的角落,把信读了两遍。那道光确实在,落在地板上,暖洋洋的。我把纸箱挪开,擦干净那个角落,放了把折叠椅。
后来我们开始频繁通信。我写工作上的烦心事,写老婆最近又跟我吵架了,写房贷压力大。他回信说他也经历过,离婚那段时间经常半夜醒过来,不知道自己人在哪。他说他现在一个人住姐姐家旁边的小房子,不大,但够住。他说他学会了自己包饺子,虽然包得丑,但味道还行。我老婆看到老周的信,问我谁写的。我说是前房主。她愣了一下,拿过去看了,看完说:“这人挺有意思的。”
有天周末,我跟老婆说,要不我们请老周来家里吃顿饭吧。老婆想了想,说行,叫上吧。我按老周留的地址写了封信,邀请他来,说老婆会做酸菜鱼,她做的酸菜鱼最好吃。
老周第二天就回信了,说好,周末下午过来。
那天我在厨房忙活,老婆在客厅摆桌子。敲门声响的时候,我去开门,门口站着一个瘦高个,头发白了一半,穿着干净但旧的外套,手里拎着一袋橘子。他有点不好意思,说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就在楼下水果店买的。我说老周你不用带东西。他笑,那笑有点腼腆,目光绕着房子看了一圈,最后停在阳台。
他在阳台站了很久,没说话。
饭桌上我们聊了很多。他说他离婚后跟女儿关系也淡了,女儿跟妈妈过,一年见一两次。他说他现在在超市做理货员,工资不高,但不累。他说他特别喜欢收到信的感觉,现在人都不写信了,但他觉得手写的字有人气。他指着墙上贴的一张明信片问我,那是你写的?我说是,我贴在那儿的。他低头喝了口汤,嗯了一声。
他走的时候天快黑了,我送他到楼下。他说谢谢你们,这个房子有人住得好,我就放心了。
现在我们已经通信大半年了。阳台的角落变成了我的固定位置,我买了张小桌子放那儿,喝茶,看手机,偶尔写字。老婆养了一只猫,不是橘色的,是只灰白相间的小母猫。它不喜欢吃玉米,但喜欢趴在桌上,头枕着我的信纸。我给老周写信说,猫有了,不是橘色的。他回信说,没事,什么颜色的猫都喜欢坐阳台。
那个牛皮纸信封我一直收着。有时候觉得人和人的关系挺奇怪,买一套房子,拎包入住,前房主留下的不只是钥匙,还有一封信。一根绳子就这么搭上了,谁也没剪断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