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昨天是最近这一阵坚持写公众号唯一一次断更。
昨儿学习完课程,下课之后,就在复习老师上课的内容和做模拟直播训练作业。不知不觉就忙到晚上11点多快12点,眼睛已经睁不开了。打算再写公众号,也赶不上当日发布了,索性直接断更一日。
你看,坚持一件事情是多么的不容易,人总会给自己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
今天上午上了直播课,再次学习了新的一些短视频的剪辑方法,下午请了半天假,去长沙参加和开发商的诉讼开庭。
一开始确实还是有点紧张,一直在回顾自己证据链准备的是否充分,心里反复思虑庭审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状况。
开庭前法官还问了我,为什么金额不算大,仍然选择应诉走到法庭?我给出两方面想法:一是当初入手这套房子单价偏高,如今房产贬值,主观上很难接受继续补缴相关费用;二是近期遭遇失业,当下经济压力较大。
谈及自身经济情况之后,现场沟通氛围有了变化。
开庭后,按照法庭流程双方依次举证。我是2017年底购房,2019年交房,2021年拿到不动产权证。即便以2021年发证时间起算,结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对方本次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我当庭依法行使时效抗辩权。
之后法官建议原告撤诉,但原告仍然坚持继续审理。完整走完庭审举证、答辩流程,双方核对庭审笔录签字,等待法院后续审理通知。
这场庭审也让我有很深的感悟,很多小区业主收到法院传票、开发商催告之后,或是怕流程繁琐,或是收到开庭通知内心忐忑,选择直接补缴费用。还有不少人并不了解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庭审没有主动提出抗辩。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很多权利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法官不会主动释明、代为行使抗辩权利。
今天发生的一切,实实在在给我上了一课,又收获了一次难得的人生经历。
如果遇到民事诉讼,你会选择协商还是积极应诉?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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