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8月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8月8日起实施),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 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个税年限调整:之前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需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现统一调减为满1年。调整后,全市范围内(含五环内和五环外)非京籍家庭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统一为“1年”。
- 购买套数规定:缴满1年的非京籍家庭,在五环内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多子女家庭可在五环内多购买1套;在五环外,不限购买套数。
二、完善房屋赠与政策
- 父母赠与子女:父母将家庭名下本市商品住房赠与子女的,不再核验子女的购房资格,简化了赠与流程。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共5项)
1. 适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购房家庭中1人为公积金缴存人: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100万元。
- 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240万元,二套住房200万元。
- 符合以下条件可进一步上浮额度(可叠加,单人最高上浮60万元,夫妻双人最高上浮100万元):
- 城六区户籍家庭在城六区外购买首套住房:上浮20万元。
- 购买符合建筑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住房:上浮40万元。
- 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上浮40万元。
- 实际贷款额度根据家庭还款能力确定。
2. 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机制:
- 单人缴存:每缴存1年可贷款2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每缴存1年可贷款40万元(以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缴存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 优化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 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若当前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 支持存量房“带押过户”:
- 扩大“带押过户”范围,支持本市公积金贷款存量房交易。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买方可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清偿卖方尚未结清的原有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5. 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 居民家庭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
- 提取额度: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
- 同一产权人就同一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需距上次提取满10年。
四、实施时间及其他
- 本通知自2026年8月8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