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园地】房产市场管理领域:对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处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
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房屋。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提出申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
拆迁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局责令停止拆迁、予以警告,并处已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 大品牌”!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微信ID:shqpcg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