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每在电视剧里看到,某天“丑小鸭”的女主角突然继承一套房子,从此过上“白天鹅”的生活?继承房产听起来很美,但背后涉及的税费问题,往往让人一头雾水。今天来聊聊,继承一套房子,你到底需要面对哪些“甜蜜的负担”。

PART ONE
继承房产,真的完全免税吗?
Is Inheriting Property Completely Tax-free?
很多人以为继承是家人之间的财产转移,国家应该不收税。这个想法,对,但也不完全对。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框架下,继承房产本身,确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但这里的“继承”特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样,在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方面,因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一般不予征收。
但是,这一切的免税前提,都发生在你“继承”这个环节。当你真正想把继承来的房子,从逝者的名下,变更登记到你自己的名下,以及未来你想要处置这套房子时,故事就完全不一样了。

PART TWO
继承过程:看似平静下的暗流
The Inheritance Process:
Undercurrents Beneath Deceptively Calm Waters
继承发生时,你首先需要办理的是房产的过户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有两项税费是你大概率需要面对的。
第一,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但是,这里指的是“法定继承人”。如果你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承受房产,那么你就被视为受赠人,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税率通常是3%。所以,关系远近,在这里直接体现成了真金白银。
第二,印花税。 办理房产证时,你需要按“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缴纳印花税。这笔钱金额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它确实存在。
所以你看,在顺利继承并拿到新房本的过程中,你可能只需要花一点点印花税钱,甚至契税都免了。然而,真正的“税务重头戏”,往往在你继承之后,当你打算卖掉这套房子的时候。

PART THREE
卖出继承房:税费的“秋后算账”
Selling an Inherited Property:
The Tax Reckoning
你以为继承来的房子就是零成本?税务局在你卖出的时候,会把你继承时“欠”的税,连同新产生的税,一并算清楚。
首先,个人所得税可能高达20%。 当你出售继承来的房产时,税务部门会严格核查你的购房成本。对于继承的房产,你的“购房原值”如何确定?通常,税务机关会认可你继承时,该房屋的上一次取得成本(比如被继承人当初的购买价),或者允许你提供相关凭证。
这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出售总价 - 合理费用)× 20%。合理费用包括当初继承和现在卖出时支付的税费、装修费(需提供发票)、贷款利息等。如果原值难以确定,税负计算起来就不划算啦。
只有出售的房产满足“满五年且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都需要缴纳。
其次,增值税及附加。 这取决于你继承的房产是否符合“满两年”的条件。这个“两年”是从被继承人取得房产的时间开始算起,还是从你继承过户的时间开始算?通常是以被继承人最初取得房产的时间为准。如果该房产持有时间超过两年,你出售时免征增值税;如果不足两年,则需要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最后,土地增值税。 目前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是不是感觉信息量巨大?我们来看一个简单的案例,让一切更清晰。

PART FOUR
一个案例,看清所有税费脉络
A Case Study: Clarifying All Tax Implications
张先生从其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套位于市区的住宅。父亲于2010年以100万元购入此房,相关票据齐全。2023年父亲去世,张先生作为独生子依法继承。2024年,张先生因故决定出售该房产,成交价为300万元。过程中,他支付了中介费等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
在继承环节(2023年):
个人所得税:免征。
契税:张先生为法定继承人,免征。
印花税:办理新房产证,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继承行为,不征收。
在出售环节(2024年):
增值税及附加:父亲2010年购房,至2024年出售,持有时间远超2年,免征。
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
个人所得税:这是关键。张先生能提供父亲当初100万元的购房发票。 * 应纳税所得额 = 出售价 - 房屋原值 - 合理费用 = 300万 - 100万 - 5万 = 195万元。 * 应纳个人所得税 = 195万 × 20% = 39万元。

看到了吗?即使一切手续合法合规,且有完整的成本凭证,张先生在卖掉继承来的房子时,依然需要缴纳高达39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他没有那张100万的购房发票,税费更高!
所以,继承房产绝不是“零成本到手”。它更像是一笔“递延纳税”的资产。在决定继承尤其是计划未来处置房产时,务必算清这笔经济账。
最后的提醒:税收政策具有时效性和地域性,具体执行中各地税务机关可能有细化的规定和操作口径。在面对重大资产处置时,最好的办法是咨询专业的律师、税务顾问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求证,用清晰的法律和财务规划,守护好这份来自家族的馈赠,别让“甜蜜”变成负担。
作者
Author

冷欣潞
盈科武汉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遗嘱传承、家族财富筹划、家族股权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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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冷欣潞律师
编辑 | 舒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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