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出此项政策?
为了解决想换房或急需变现,但房子现有贷款无力还清的社会问题!
以下把西安“带押过户”的核心要点、操作流程、所需材料一次性讲透,建议收藏转发给身边要卖房的朋友!
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约定俗成的称呼即为“带押过户”。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需要提前还清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就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一系列手续。
政策依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省银保监等多部门联合推行,政策覆盖城六区和开发区。
“带押过户”模式的优势:
省成本:不用为了还清贷款而去借高息的“过桥资金”了。
省时间:原来需要东奔西跑,耗时1个多月的流程,现在3个工作日就能办结,买卖双方都省心。
降风险:资金直接走向官方监管账户,优先偿还卖家的旧贷款,杜绝了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再也不用担心“买家钱付了房没过户”或“卖家房过了户钱没到账”的糟心事。
西安“带押过户”详细流程
(一)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二)买卖双方共同向原抵押权人(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申请“带押过户”,获得同意后,按照原抵押权人要求提交提前还贷申请。向新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抵押贷款并获得同意。
(三)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抵押权人(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及买卖双方的申请,实行“带押过户”相关登记行为的合并办理。
(四)房产转移登记完成后,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监管协议等相关约定,向卖方原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合并办理业务的登记事项在未载入登记簿前可以撤回申请,撤回申请需全部申请人共同提出,单独申请撤回合并业务中的某个子业务或合并业务已经完成登簿的,不予撤回。
在发生房产转移登记不能完成的情况时,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购房款分别归还买方贷款银行及买方本人。
材料清单
提前备齐这些材料,避免来回跑冤枉路
1、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2、二手房网签合同
3、完税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原件
5、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6、带押过户询问记录
7、三方协议
注意: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带押过户询问记录,三方协议可在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资料下载区下载打印。
“带押过户”真实解决了卖房人的大难题,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需要具体帮助,可以私信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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