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为什么有的公职人员因漏报房产被撤销了提拔资格?
小编:这是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红线
说白了,这事儿不是房产本身的问题,而是"不如实报告"触碰了政治纪律,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科级以上干部每年都得如实填报本人、配偶、子女的房产、投资、境外存款等情况,这是组织对干部政治忠诚度的基本考察。
漏报、瞒报直接对应两个后果:一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属于"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轻则诫勉谈话、取消提拔资格,重则给予党纪处分;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凡提四必",必核个人事项报告,一旦查实不一致,直接中止提拔程序。
实际操作中,组织部门会抽查核实,跟房管局、税务局数据比对,有人觉得"忘了报一套房"是小事,但组织看的是你有没有隐瞒的习惯和动机,体制内最怕的就是"不干净"的干部上去后出问题,所以这条线卡得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