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值如何认定
在房产再出售时,原值的认定直接决定了是否需要缴纳高额的差额个税。根据房产来源的不同,认定标准如下:
1. 继承与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这两类情况在认定原值时遵循 “延续性〞 原则,即原值保持不变。
认定标准:继承后或直系亲属赠与后的房产,在出售时认定的原值与继
承前或赠与前的原值一致.
证明材料:通常以契税票上的房屋价格认定原值。对于2005年前查不到契税票的老房子,可以以原始购房合同作为证明。北京实行网签后绝大部分房屋均可调取原值票据。
特殊情况:北京已购公房通常难以追湖原值,但如果能主动提供原始购房合同或标明原值内容的判决类法律文书,依然可以被认定为有原值
2.非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
认定标准:购房原值按照原捐赠人的购房原值计税,再次交易个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房屋时,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原捐赠人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满五唯一〞的优势
在卖房的税费计算中,最大的缩减交易成本在于是否满足"满五年且是家庭在京唯一住房〞(简称“满五唯一〞)的免征条件。继承和赠与房产在判断 “满五年〞 时有特殊的年限计算优势的。
1. 判定 “满五年〞的时问起算点
继承房产:可以按照继承前原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时间计算年限。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可以按照赠与前原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时间计算年限。非直系亲属赠与房产:不沿用赠与前的产权日期,时间需从受赠日期重新计算。
2.房屋交易成本减少
如果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追潮到上一手产权登记时间已满5年,且该房产则是家庭在京的唯一住房,那么在出售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房产继承税务问答#满五唯一优势详解#房产交易成本减少技巧#受赠房产原值解析#房产交易实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