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资产是具备国企背景的权利人规范处置,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原则上应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
针对国有资产交易,涉及的关键交易流程重点提示如下:
意向方需向转让方(国企)支付预估对价10%(约1600万元)的“意向金”,以获取优先沟通、尽调资格并推动标的进入联交所挂牌程序。
只是表明诚意、获取尽调权限、并推动资产进入公开挂牌程序。不是定金,不保证您一定能以1.6亿或任何特定价格成交。
资产在联交所正式挂牌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包括已交意向金方)必须向联交所缴纳交易保证金(同样约为挂牌价的10%),方可获得竞拍资格。此时,转让方(国企)在明确联交所已收取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之后,将无息退还此前收取的意向金。
因此,意向受让方前期需至少准备预估对价20%的预备资金作为前期投入。
联交所挂牌后,交易进入公开、竞争性竞价环节。最终成交价格完全由市场竞拍决定,可能等于、也可能远高于1.6亿的挂牌底价。
即使您支付了意向金推动了此次挂牌,若在公开竞价中出价不及其他方,依然会与资产失之交臂。
“为他人做嫁衣”的风险:
“意向金” ≠ “锁价锁房”
您支付的意向金,实质上是为资产进入公开市场、吸引更多竞争者“铺了路”。若您并非志在必得,意向金虽可退还,但看中的资产已被他人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