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拆迁的补偿款怎么分?
小编回答: 要分情况看,不是所有补偿款都要分。
拆迁补偿款其实包含好几个项目,性质不一样,分法也不一样。
房屋价值补偿这块,属于你婚前财产的形态转化,说白了就是房子变成了钱,但钱的性质没变,还是你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司法解释也说了,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而变成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不用分,包括房价上涨带来的增值,也属于自然增值,还是你的。
但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过渡费这些就不一样了,房子拆迁影响的是整个家庭的居住,不光是房主一个人,配偶也要跟着搬家、找地方住,这些补偿是给家庭的,算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要注意:如果因为结婚后家里添了人口,拆迁时多给了面积或者多补了钱,这部分配偶可以主张分割,另外要是安置房交付时补过差价,用的是夫妻共同存款,那补差价对应的部分也能分。
建议你把拆迁协议、补偿明细都保存好,逐项对照分析,各地拆迁政策有差异,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