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买了二手房发现前房东欠了3年物业费,这笔钱该我交吗?
小编回答:不该你交,物业找错人了。
这笔账很清楚:谁欠的谁还,《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房子过户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费,你买的是房子,不是前房东的债务,物业公司要追这3年欠费,应该去找原房东,跟你没关系。
我们小区前两年也有类似情况,新业主被物业堵在门口要钱,后来业主拿着房产证去物业,明确说"过户前的费用找原房东,过户后的我按时交",物业也没辙。法律上讲,这叫合同相对性——原房东和物业之间的服务合同,约束不了你这个新业主。
要是物业拿这事卡你,不给办装修手续或者停水停电,那就是违法了,《民法典》第944条明确禁止物业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费,去年广东有个判例,物业因为前业主欠费停了新业主的水电,法院判物业恢复供水供电,还得配合办手续。
你现在要做的:拿房产证去物业,说清楚过户时间,只签过户后的费用,物业要是不讲理,直接打12345或者向住建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