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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起房产纠纷案例,时间跨度达20年。
2003年,上海的季某为借款5.4万元,将自己当时市值14.15万元的房子,按5万元作价过户给刁某作担保,双方说好,等季某还清借款,就能把房子再过户拿回来。没想到刁某随后玩起了“套路贷”,他先和自己的弟弟刁某某签了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把季某过户担保的房子偷偷转到弟弟名下,又让弟弟用这套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了20多万元,这笔贷款全被刁某自己用了。自2005年起,刁某开始拒不还贷,直到银行因贷款逾期起诉,法院要查封拍卖该房产,季某才发现真相。
季某报案后,刁某因套路贷构成诈骗罪获刑9年,法院判决其退赔季某11.93万元。然而,11万余元的退赔款是基于房子在2003年时的价值得出的,该房产价格已涨到180万元,且是季某一家五口三代人唯一的住房,他拒绝退赔要求返还涉案房屋。法院虽认定刁某与其弟刁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房产因有银行抵押无法过户,导致季某20年来历经9次诉讼,都没能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
季某向金山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介入后,协调刁某与刁某某兄弟两人支付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季某承担剩余利息,并与银行协调分期付款方案。考虑到季某是退休老人,仅靠微薄退休金生活,且身患重病、妻子无收入,检察院还为他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025年3月,季某终于拿到了房产证。
来源:第一现场、钱江晚报
转自:新派融媒
编辑:陈诺
审核: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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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逊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誉洲律师事务所律师。1988年毕业于廊坊师范学院,后分别在河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进修法学专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辞去公职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9年4月正式注册为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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