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93岁老人千万房产,为何全判给邻居?法院给出明确答案
当事人:
遗赠人:阮大爷(93岁,终身未娶、无子女,有4兄1妹,亲属关系疏远)
扶养人:刘某(同村邻居,照顾老人12年)
争议方:阮大爷健在的妹妹、已故二哥的2个女儿(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一、案件时间线
1. 2011年:村委会协调,阮大爷与刘某签第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负责生养死葬,老人将11间房屋全部赠与刘某 。
2. 2017年:村庄拆迁,阮大爷获380万补偿款+5套安置房(总价值超千万) 。
3. 2023年3月:阮大爷意识清晰,在律师见证下签第二份遗赠扶养协议,明确5套安置房全部归刘某 。
4. 2023年9月:阮大爷去世,刘某按协议办理丧葬 。
5. 2024年:亲属质疑协议效力,刘某起诉请求确认协议有效、继承房产。
6. 2024-03-22:顺义法院判决5套安置房全部权益归刘某 。
二、核心事实与证据
扶养事实:刘某12年如一日照料老人生活起居、看病就医,村委会、村民集体作证。
协议效力:两份协议均为老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村委会/律师见证,内容合法、未侵害他人权益。
履行完毕:刘某已完成生养死葬全部义务。
三、判决要点与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
确认两份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阮大爷名下5套安置房全部权益由刘某继承,亲属诉求全部驳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院明确: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四、案件意义
确立“扶养优先、意思自治”原则,肯定非亲属长期赡养的价值。
为孤寡老人养老、遗产安排提供典型司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