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强制执行能执行被告父母名下的房产吗?
小编回答: 一般不能,但有几种情况例外。
按规定来说,法院强制执行只能动被执行人自己的财产,父母的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那就是人家的东西,法院不能因为子女欠债就去动父母的房,这是《民法典》物权编的基本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谁名下就是谁的。
不过有几种情况得注意,一是这套房虽然登记在父母名下,但实际上是被执行人出钱买的,只是挂了父母的名,法院查实后可以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该执行照样执行,二是被执行人和父母对这套房本身就是共同共有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法院可以查封整套房产,再通过代位析产诉讼确定被执行人的份额,拍卖后把父母那部分钱还给父母,三是被执行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到父母名下逃避执行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把财产追回来。
说到底,房子是不是真的属于父母、被执行人有没有份额,这才是关键,具体情况建议带着房产信息去当地法院或找律师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