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如何避免类似困境?
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其债务是双方的共同责任。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协议上写明房贷由某一方承担,但这只是夫妻之间的约定,并不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在负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即使离婚,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面对此类风险,夫妻双方在离婚和贷款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不少案例中,夫妻离婚后未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导致从法律上看原产权人仍是房屋所有者。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与债权人协商变更还款责任
离婚时,如果房屋和房贷归一方所有,最好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合同,使房贷责任与财产归属保持一致。如果银行同意变更贷款合同,将另一方从共同债务人中解除,则可从根本上避免此类纠纷。
认清担保责任的风险
购房者也应认识到,开发商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责任,在购房者未按期归还借款的情况下银行有权直接扣划开发商的保证金。这意味着一旦断供,开发商必将向购房者追偿,即使离婚也难以免除共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