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坪石镇金鸡中路128号首层(原群众路78号);
建筑面积:约308.21㎡;
竞买保证金:¥63,819元;
起拍价:¥1,276,371元(约4,141.24元/㎡);
增价幅度:50,000元/次;
基本情况: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乐字第0100029852号、粤房地权证乐字第0100029853号;用途:其他;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308.2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标的为罚没资产。
备注: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机构和自然人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意向竞买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韶关市限购政策的规定,并具有韶关市购房资格。
3、买受人须自行了解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
4、交易标的现有装修、电器、家具不包含在成交价款中。标的清场后如原住户将现有装修拆除,将现有电器、家具转移的,成交价不作调整。
5、若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出现重复查封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仅无息退还买受人所实交标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买受人不得向委托方和我公司追究责任,委托方和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赔(补)偿。注:拍卖标的存在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已投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权籍调查、重置成本评估的费用)。
6、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