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在美国境外持有房地产的投资者想知道,他们是否可以利用美国1031 条提供的延税优惠。毕竟,如果房产是用于商业或投资目的,难道不应该符合资格吗?简短的回答是:1031 置换通常仅适用于位于美国境内的不动产相互置换,以及海外房产的相互置换。 让我们来分析其中的原因,以及涉及海外房产时投资者需要了解的内容。
🇺🇸1. 1031 置换中的国内房产与海外房产
根据《内部税收法典》第 1031(h) 条的规定,将位于美国境内的财产与位于美国境外的财产进行交换(反之亦然),不具备延税资格。这意味着,即使两处房产都是为了投资或在贸易/业务中生产性使用而持有,国内与国外房地产之间的交换也不符合“同类财产”(like-kind)的要求。
换句话说:
🇺🇸2. 限制存在的原因
在1989年的税务改革法案之前,美国和外国房产之间的交换有时被视为“同类财产”。然而,国会修改了规则,以防止税收在财产跨越国界时发生递延。这一变化旨在确保美国的延税收益与国内再投资挂钩,以此支持美国经济,而不是让延税收益转移到离岸资产中。
🇺🇸3. 符合与不符合资格的示例
允许: 用法国的公寓楼置换西班牙的零售建筑(两者均为海外房产且均用于投资)。
允许: 用加利福尼亚州的出租房置换德克萨斯州的商业地产(两者均为国内房产)。
不允许: 用佛罗里达州的出租房置换墨西哥的度假租赁房。
🇺🇸4. 美国投资者拥有海外房产的税务考量
尽管涉及美国房地产的 1031 置换不能包含海外房产,但出售海外投资地产的美国纳税人仍有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