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父母赠送的房产归谁?


《民法典》
第 1062 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 1063 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2025 年新规,核心裁判依据)
第 8 条(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规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旧规,仍具参考)
第 29 条第 2 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保留证据:赠与合同、转账备注、聊天记录、公证、代持协议等,证明赠与对象与性质。
登记与约定一致:婚后父母出资,想只归子女,建议书面明确 + 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
区分赠与与借款:若为借款,需借条 + 转账备注 + 夫妻双方签字,否则易被认定为赠与。
协商优先:离婚时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按上述规则裁判。
买房时保留相关证据:出资凭证、银行流水、赠与协议(最好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