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买二手房发现前业主欠了3年物业费,这笔账谁来还?
小编回答: 前业主的欠费,你不用替他还。
先说结论:合同具有相对性,前业主跟物业之间的欠费纠纷,是他们两个人的事,跟你这个新业主没关系,《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也规定了,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只要你们买卖合同里没有约定由你承担这笔欠费,物业公司就无权找你要。
实际中最常见的情况是,物业拿前业主的欠费当借口,不给你办装修手续,甚至停水停电逼你交钱,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民法典》第944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真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直接起诉物业公司,法院会判它恢复供水供电。
不过话说回来,买二手房之前一定要留个心眼:一是在合同里写清楚过户前所有费用由卖方结清;二是留一笔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等物业交割完再付;三是让中介陪着去物业做三方交割,签一份《物业结清确认书》,事前多一步,事后少扯皮,实在追不回来的,拿着合同约定去法院起诉前业主,3年诉讼时效内都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