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废品通常被大家认为是
迫于生计而为之
毕竟垃圾桶里臭气熏天
以此“谋生”
那得顶着多大的“味儿”啊

但近日
上海一位坐拥4套房的老太太
也痴迷于捡废品
颠覆了众人想象
成摞的纸板箱、塑料盒、包装袋
这位热衷于“囤”废品的老太太
不仅把废品堆得满楼道都是
还把楼外的公共空地也作为堆放点
居民楼门前
俨然成了老人的“私人仓库”

据老太太的房客介绍
她有四套房,又有房租收入
根本不缺钱
就是喜欢捡废品
但堆放物品带来的安全隐患
令其他居民忧心不已

捡拾废品本不该干涉
但是“过了火”就容易“引火”
在楼道大量堆放易燃杂物
一旦着火
整栋楼居民都“插翅难逃”

近年来
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也不在少数
轻则损失财产
重则伤及人命


2021年7月25日,广东省阳春市一居民楼起火,8名住户被困。由于楼梯口堆放了电线、纸箱等杂物,致使起火后火势迅速扩大,阻碍了居民撤离。万幸消防员及时赶到,逐户搜救成功。

2020年1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某小区楼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1辆摩托车、2辆自行车被烧毁。
楼道不仅是行走通道
也是火灾发生时的逃生通道
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不仅害人害己
更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事后悔不如事前防
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大家的幸福生活
一定要及时清理居家杂物
牢记“三清三关”
做好家庭防火安全







▌审核:康世平
▌投稿邮箱:zgxf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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