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周女士、张先生是“带押过户”新模式的受益者,业务办理结束后,他们欣喜地说道“没想到这么快就办下来了,现在政务服务办事效率真高!”。
“带押过户”是指在抵押的不动产过户过程中,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后,即可申请办结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相比于传统过户模式,缓解了权利人先行还贷或垫付需筹措资金的困难,同时有效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的成本与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激发了二手房交易市场活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与市金融管理局、市住建局、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等部门研究探讨“带押过户”问题,并于今年2月加班加点受理了一笔实体企业间关于厂房转移的“带押过户”业务,同时做到了“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近期,省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带押过户”提升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进一步为“带押过户”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协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带押过户”业务办理常态化、规范化,实现“带押过户”涵盖的业务类型更多、办理时限更省、提交材料更少,最大限度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