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朋友、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存量房交易及经纪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经纪机构备案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需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完成备案;代办网签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效证件包括: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云南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即日起,存量房交易网签窗口将现场核验证件,机构未备案、人员未持证的,将不予办理网签业务。
二、存量房交易风险提示
(一)选择备案机构,防范交易风险
市民接受存量房经纪服务,应选择在大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的经纪机构,通过核验证照、官方查询等方式核验资质,拒绝无资质、未备案机构及个人提供服务,防范交易纠纷与财产损失。
(二)核验从业人员证件,保障服务合规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须持规定证件(含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从业人员信息卡)提供服务,市民可现场核验证件真伪,自觉拒绝无证人员提供交易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三)远离违规交易陷阱,保障资金安全
不得轻信虚假房源、违规承诺等不实宣传,交易资金应当存入政府指定资金监管账户,严禁转入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全程按正规流程办理。
(四)规范签约流程,依法维权
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全面审核条款权责;交易资金全额纳入监管。发生纠纷,可向市住建、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惩戒措施
对未备案、无证从业、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机构及个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暂停网签权限、公开曝光、纳入行业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投诉电话:0872-2139509
0872-2137712
0872-2120484
特此公告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信息来源:大理市大理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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