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才从房管局回来,亲眼撞见一件糟心的事。有个买家买二手房,合同没写清楚关键条款,现在直接过不了户,还跟卖家扯不清纠纷,钱也卡着进退两难。
真心提醒所有准备买二手房的朋友,别着急交钱签字,不管房子多满意,合同里必须加上这4句话,少一句都别下手,不然后期全是坑。 第一,要明确写明,这套房屋和卖方的个人债务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在过户之前,房子出现查封、抵押、冻结这类问题,全部算卖方违约,所有损失都由卖方承担。
第二,必须约定清楚,卖方要在过户完成后的7天之内,把房子里的所有户口全部迁走。只要逾期没迁出去,买家就有权利直接解除合同,不用背任何责任。
第三,要注明这套房子没有任何租赁关系,也没有设立居住权。如果实际情况和合同不符,就算卖方违约,买卖直接终止,卖家不仅要全额退房款,还要额外赔偿违约金。
第四,条款里要写死,只要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事,买家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卖家不仅要退钱,还要赔偿买家的全部损失,同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这四句话看着不起眼,却能把二手房最常见的查封、户口、租赁、违约风险全堵死。很多人觉得合同麻烦,懒得加条款,真出了事,扯皮打官司耗的时间和钱,比房价差价还多。 买二手房是大事,合同多写几句话,就能避开绝大多数麻烦,别等吃了亏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