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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常年处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我见过太多离婚时为财产撕破脸的场面,但上海长宁法院审结的这起案子,堪称“现实版婚姻算计局”,离谱又典型,看完直接给很多恋爱脑、想靠婚姻捞财产的人狠狠敲了警钟。
女方拿着写有自己99%产权的房产证,底气十足起诉要分走千万房产,男方手足无措,明明是自己家的拆迁房,怎么就差点连父母养老房都保不住?这场看似女方稳赢的官司,最后法院却判房产归男方,只给女方50万补偿,到底凭啥?今天我就抛开枯燥法条,用最通俗的话,把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和背后法理讲清楚。


先聊聊这对夫妻的奇葩缘分,故事开头像极了姐弟恋的甜文,结局却满是算计。2018年,36岁的李琳(化名)和23岁的刘亮(化名),因为一趟顺风车相识。李琳是做房地产行业的,离异带娃,社会经验十足;刘亮刚退伍,在券商做销售,年轻单纯,没经历过复杂的感情纠葛。
俩人相识一个月就火速热恋,不到10个月直接领证结婚,双方父母没见面、没办婚礼,甚至婚后初期还各自住父母家,压根没共同生活。
重点来了,刘亮家条件很普通,父母是工薪阶层,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老宅拆迁分的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价值近千万的大房子,登记在刘亮和父母三人名下,是全家唯一的住所,老两口后半辈子就靠这套房养老。
结婚没多久,李琳就以“孩子要上学,需要迁户口、占房产份额”为由,让刘亮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刘亮年轻恋爱脑,觉得真心爱对方就要表忠心,愣是忽悠父母把份额全赠与自己,理由还是听起来很唬人的“规避遗产税”。
2019年7月,刘亮父母刚把份额赠与儿子,短短4天后,刘亮就在父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拉着李琳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把99%的产权写到李琳名下,自己只留1%。庭审时刘亮坦言,当时被问份额,脑子一热全为了表忠心哄老婆开心,根本没深思,更没敢告诉父母。
这段靠冲动维系的婚姻,彻底暴露了问题。俩人正式租房共同生活才半年,就直接分居,婚姻彻底走到尽头。


李琳的操作,堪称“精准避坑”,全程步步紧逼,让法官都觉得反常。第一次起诉离婚,俩人刚分居三个月,刘亮不同意离婚,法院判不离,这时候李琳对房产分割只字不提;一年后第二次起诉,态度坚决要离婚,刘亮知道婚姻没救了,同意调解离婚,可李琳依旧绝口不提财产的事,一门心思先把婚离掉。
直到婚姻关系彻底解除,李琳瞬间露出底牌,第三次把刘亮告上法庭,直接掏出那本99%份额的房产证,要求按登记比例分割房产,一分都不让步,摆明了是“先离婚脱身,再单独追财产”,全程只谈钱,半分旧情都不念。
这时候刘亮才慌了神,自己一时冲动,差点把父母一辈子的心血拱手让人,可房产证白纸黑字写着对方份额,他根本不知道怎么辩驳,只能被动应诉。
如遇到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难题,不知如何处理,可以加微信咨询(13631530934)咨询专业律师。

很多人会陷入一个误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占多少份额就该分多少。但在婚姻家事案件里,这个逻辑不成立,这也是本案的裁判核心,作为婚家律师,我给大家掰开揉碎讲清楚。
首先,物权登记≠绝对产权,婚姻财产优先适用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确实规定不动产登记生效,但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夫妻财产关系就属于这个例外。不能光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还要看房子来源、出资、赠与目的。这套房子是刘亮父母的拆迁房,李琳从头到尾没出一分钱、没一点贡献,单纯靠男方冲动赠与拿到份额,直接按登记分割,对辛苦一辈子的老人极不公平,也违背法律的公平原则。
其次,婚内房产赠与,是附目的的特殊赠与,不是无条件白给。
普通商事赠与,过户就不能反悔,但夫妻间赠与不一样,本质是基于“婚姻长久存续”的目的,不是单纯的财产转移。刘亮给99%的房产份额,是为了和李琳一起好好过日子,结果婚姻只维持三年半,实际共同生活才半年,赠与目的压根没实现,要是单纯按照房产证的份额来,婚姻便成了敛财工具,法律不允许。
再者,没有书面财产约定,不能认定为双方合意。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是双方充分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刘亮是一时冲动,没有任何书面赠与协议,俩人也没认真商量过份额,只是登记中心的随口一写,不能直接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自然不能按登记比例分割。


法院结合房屋来源、婚姻存续时长、双方贡献、公平原则,再加上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恰好对类似情况做出了规定,最终一审判决房产归刘亮所有,刘亮支付李琳50万折价款。
李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直接维持原判,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正式施行。这50万折价款,是法官考虑补偿李琳缴纳的房产变更登记的税费、信赖利益和短期共同生活等因素综合裁决的金额,并非认可李琳能凭借房产证登记的份额拿走大额财产。

这起案子给所有人提了醒,不管是热恋中的男女,还是家里有孩子的父母,都要牢记这几点:
1.恋爱脑要不得,大额财产赠与千万别冲动。尤其是涉及父母养老房、婚前财产,赠与前一定要想清楚,别为了表忠心盲目过户,最好和家人商量,必要时咨询律师。
2.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绝不纵容。婚姻的基础是感情,不是财产交易,想靠闪婚、赠与房产捞好处,最后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最新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
3.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可以明确单独赠与。如果是父母出资或拆迁房给子女,一定要写书面协议,可以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个人,和其配偶无关。
最后想说,法律保护合法的财产权益,更守护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别把婚姻当生意,别把感情当筹码,真心换真心,才是婚姻最稳的保障。如果你也遇到婚内财产赠与、离婚房产分割的难题,欢迎私信交流~

出品人:茅晶晶律师

茅晶晶律师,持有婚姻家庭咨询师证,执业以来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目前在全国排名前三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执业,是律所妇女联合会执委、家族事务管理法律事务部委员,家和兴婚家法律团队创始人,家和兴调解中心负责人。
采用“法律攻防+心理疏导”双轨服务模式,以律师的理性抓住案件根本,以女性的细腻洞察人心。善于从当事人陈述或证据细节中找到谈判切入口,案件调解率达75%。在婚姻、继承、财富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妥善解决家事问题,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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