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被保全?三步教你正确应对!
关键知识点速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已通过离婚协议或生效判决明确房产归属,即使未过户也能主张权利!
应对步骤:
1️⃣ 确认权属依据
准备好盖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证明房产归属已明确约定。注意协议需办理公证或经过法院确认效力(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2️⃣ 提交书面异议
向实施保全的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附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主张排除执行。注意异议需在保全裁定送达后15日内提出!
3️⃣ 跟进异议审查
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法院将解除保全;若被驳回,可进一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注意10日内起诉期限)。
特别提醒:
✅ 保全房产若存在抵押贷款,需同步处理债务问题
✅ 收到法院文书后立即行动,避免财产被处置
✅ 建议同步启动过户手续办理,彻底消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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