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执行中查封的房产被发现有抵押,我的债权排第几?
小编:抵押权人排你前面。
说白了,你查封得再早,也只是拿到了处置权,不是优先受偿权,按《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法院查封抵押物,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房子拍卖后,钱先给抵押权人,剩下的才轮到你。
受偿顺位是这样排的:法定优先权(比如建设工程款)排第一,抵押权排第二,你这种普通债权排第三,多个抵押权并存的,按登记时间先后清偿,关键问题在于,如果抵押债务金额大,房子拍完可能一分钱都轮不到你。
记住两件事:一是盯紧查封期限,不动产查封三年到期前必须续封,过期作废;二是查一下这个抵押是不是在你起诉之后才设的,如果老赖为了逃债故意抵押给自己人,你可以申请撤销,这就有翻盘的机会,拿不准的话,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