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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二手房业务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一窗受理”的通知,为了方便群众,减少办事环节,按照环节最少、办理最快目标,落实一站式、并联式办理的工作要求,新乐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二手房业务于2020年6月25日由住建局房产办公楼二楼交易大厅搬迁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房产交易大厅不再办理二手房业务。
特此公告
信息来源:新乐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