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二手房交易后原业主欠的物业费谁来交?
小编回答: 过户前的欠费,该原业主交,新业主不用替他还。
法律说得很清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也就是说,过户前欠的那些物业费,责任在卖方,不会因为房子换了主人就自动转移到买方头上。
不过现实里容易出问题,有些物业公司会以"欠费未结清"为由,拒绝给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或装修报备,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物业不能停水停电催费,更不能拿新业主的正常服务来要挟。
买二手房的时候,建议在买卖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楚物业费的结清时间和责任方,收房前让中介陪同做三方物业交割,拿到《物业结清确认书》再付尾款,如果已经过户但卖方还没结清,可以先和卖方协商,留存沟通记录;物业公司若有不当行为,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