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原业主的免费乘梯权还能用吗?法院:可以,权利随房走
加装电梯后,有些低楼层业主因为采光受影响,和楼上业主协商,获得了“免费乘用电梯”的权利。
但如果这套房子卖了,新业主还能免费乘梯吗?
重庆綦江法院一个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判例,回答了这个问题。
1、案情回顾
重庆綦江某小区加装电梯时,一楼业主因采光受影响,与楼上业主协商,达成协议:一楼业主免费乘用电梯,作为补偿。
后来一楼业主把房子卖了。新业主继续免费乘梯,物业公司不同意,说“免费乘梯是给原业主的,不是给你的”。
新业主起诉到法院。
2、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因加装电梯致采光受损而取得的免费乘用电梯权利,属于房屋所有权的一部分,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
新业主作为房屋买受人,有权继续免费乘用电梯。
3、这个判例告诉我们什么
加梯过程中,很多补偿协议是“对人”还是“对房”,容易产生争议。这个判例明确了:如果补偿是为了弥补房屋本身的权利受损(如采光),那么这种权利是附着在房屋上的,随房转移。
这对二手房交易很重要。如果你买的房子,原业主有免费乘梯权,你可以继续享受;如果你卖房,这个权利也会跟着房子走,不会“作废”。
4、作为亲历者的感受
加梯涉及的不仅是“装不装”,还有后续的权责划分。像免费乘梯、补偿方式这些,最好在协议里写清楚。
如果协议里写的是“某某业主免费乘梯”,那权利只对原业主有效;如果写的是“某某房屋免费乘梯”,那权利随房走。
细节决定权利。
加梯是好事,好事办好,需要把权责写清楚。免费乘梯、补偿方式这些,最好在协议里明确,避免日后争议。
权利随房走,是法律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