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再婚家庭的财产纠纷真的不少。
今天这个案例非常典型:男方写协议说自己婚前的房子分老婆一半,转头又立遗嘱全给妹妹,这套百万房产到底该怎么分?
先给大家讲清楚这起案子
这对夫妻是再婚,婚后没生育孩子。男方名下有一套婚前房产,在男方个人名下。
婚内两人签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白纸黑字约定:这套房子归两人所有,各占50%份额。
可没想到,后来男方悄悄立了一份遗嘱,把自己名下所有财产都留给了亲妹妹,压根没提这位再婚老婆。
男方去世后,再婚老婆和妹妹为了这套房闹上法庭,到底谁能赢?
核心争议点很明确
婚内财产协议和遗嘱,到底哪个算数?
先看婚内财产协议
法院调查后发现,这份协议从签订到男方去世,这么多年里,男方从来没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申请撤销或解除。而且男方妹妹也拿不出证据,证明男方签协议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女方胁迫、欺骗——所以法院认定,这份婚内财产协议合法有效!
再看遗嘱
这份遗嘱是在律师见证下立的,形式合规、符合法律规定,所以遗嘱本身也是有效的。
但这里有个关键: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动别人的财产!
因为婚内财产协议已经生效,这套房子早就不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了——女方已经合法拥有50%份额,男方手里只剩另外50%。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
遗嘱有效,但妹妹只能继承男方名下的50%房产;女方的50%份额受法律保护,归女方所有。
这个案子给杭州再婚家庭提了两个重要启示
婚内财产协议不是“一纸空文”,只要合法有效,就对双方有约束力,哪怕后来立了遗嘱,也不能侵犯协议里约定的他人财产;
立遗嘱也要注意: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别想着把已经约定给别人的财产再留给其他人,否则这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试想一下
如果当初男方没签那份婚内财产协议,房子全按遗嘱来,女方基本分不到一分钱;
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妻子、男方和前妻生的儿子,也没妹妹什么事。
我是杭州周文琳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
如果你们在杭州,遇到婚内财产协议、遗嘱冲突,或者再婚家庭财产分割问题,欢迎来找我沟通,帮你理清财产归属,守住合法权益。
周文琳律师简介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全国办案
业务范围
- 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 婚约财产纠纷:关于婚约中涉及的财物、彩礼返还等问题;
-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履行或内容产生的纠纷;
- 同居关系纠纷: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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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纠纷: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遗产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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