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房产纠纷必须在房子所在地法院立案吗?
小编回答: 得看是哪类纠纷,不是所有涉房案子都一刀切。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纠纷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这叫专属管辖,当事人自己签合同约定去别的法院也没用,法律不认,房子在哪儿,就得去哪儿告。
不过这里有个坑——不是所有跟房子沾边的官司都算不动产纠纷,按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专属管辖主要管这几类:权属确认、房屋分割、相邻关系这些物权纠纷,还有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这几类,但如果是离婚后分房产,部分法院会按家事纠纷处理,不一定非得去房子所在地。
还有个实务提醒:房子已经登记的,以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址为准;没登记的,以实际所在地为准,如果你搞错了法院去起诉,对方一提管辖权异议,案子就得移送,白白耽误时间。
拿不准自己的案子算哪类,去房子所在地法院的立案窗口问一下,比自己猜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