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不要在生前就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防止出现老无所居的情况,可以采用立遗嘱的方式将房产赠与子女,将养老和赠与挂钩。这样就算子女转手卖了受赠房产,如果他们没有履行养老义务,也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要求他们归还卖房款。如果确实因为孙子女读书需要赠与房产给子女,可以做附条件赠与,在赠与时附带上条件,确保老人对房子拥有永久居住权。即使子女把房子卖了,不管卖给谁,老人都拥有对那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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