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桥东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房产中介公司存在“甩单”违规经营行为,向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检察建议。
近日,桥东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与多个房产中介公司合谋采用“甩单”手段,将自然到访的客户做成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分销模式,从开发商处骗取了数万元渠道费。据了解,“甩单”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销售行业的“潜规则”,该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其不仅侵犯了房地产公司的合法权益,更是对诚信经营的市场经济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桥东区检察院及时向邢台市检察院作了汇报,并引起了市院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邢台市检察院专门派员与桥东检察院一同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主管单位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桥东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创新检察工作举措,坚持惩治违法与社会治理工作并重,以制发检察建议书形式从源头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助推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从业。
责任编辑 | 苏玉敏
文 案 | 高泽旗 摄 影 | 赵 萌
编 辑 | 温帅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