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政策的最大亮点在于对特定情形的自然人纳税人实行“按期纳税”待遇。公告明确,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等6种情形,不再适用按次纳税1000元的标准,而是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
解读: 如果你出租房产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需要按月均分摊计算销售额。只要月均租金不超过10万元,即可享受免税。
案例: 自然人甲出租一套商铺,2026年1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12万元(月均1万元),同时当月提供咨询服务收入1万元。合计月销售额2万元,远低于10万元标准,因此1月全额免征增值税。
但如果分摊后与其他收入合计超过10万元,则需要就全部销售额计算纳税,不得拆分享受不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