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问,我告他追究责任了,那我的损失谁来赔?能不能一边让法院抓他,一边让他赔我钱?
当然可以,而且这两个诉求根本不冲突。
追究法律责任是因为他妨害了民事诉讼,违反了司法权威,不管是司法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是对他违法行为的制裁。而补救你的财产损失,是因为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你本来可以执行的财产灭失,你本来能拿到的钱拿不到了,当然有权要求他赔偿。
举个更清楚的例子,甲欠乙一百万,乙申请法院查封了甲价值一百万的一套房子,甲偷偷把房子拆了卖了材料,只拿到二十万自己花了。这个时候,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要求追究甲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求甲赔偿因为毁损房产造成的一百万损失。
法院不仅可以依法对甲进行处罚,还会直接裁定由甲赔偿乙对应的财产损失,要是甲不赔,法院照样可以执行甲的其他财产,不会让债权人白白吃亏。
如果甲没有其他财产怎么办?其实也不用慌,你追究他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对方为了拿到从轻处理,往往会主动想办法凑钱赔偿,拿到赔偿之后你再给对方出谅解,对双方来说其实也是一个解决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