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是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主题为“税收·法治·公平”
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可免征个税,但需符合法定关系;非直系赠与则需依法纳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需按“偶然所得”缴纳个税。
免税情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赠与(直系亲属);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人之间的赠与。
应税情形包括:朋友、同事等非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需按房产评估价的20%缴纳个税。
办理赠与过户前,向税务机关提交户口本、出生证等亲属关系证明,或抚养/赡养协议;
非直系亲属赠与时,需提前计算应纳税额并通过个税APP申报;赠与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并留存相关凭证以备核查。办理前建议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避免因漏缴税款产生滞纳金或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2019年第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