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铲权房”交易的律师见证书其实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的。那为何交易双方还是特别执着于去做律师见证?根据市场考验和司法实践我总结了几点无可反驳的事实一是便于房产后续的交易流转经过律师见证的合同相当于有一个信用背书,能更好还原当初现场双方/签字/身份/的真实与自愿性二是法律上的无效只是交易的房屋主体本身违法了地方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并不代表法院会支持恶意方不遵守合同契约不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信赖损失的后果,律师见证书也更能在法院需举证时简单明了三是各行政部门要求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律师见证书可作为部门认可的终端重要材料书,例如用小铲权房来申请学位的,燃气水电开户更名,二次装修报备,拆迁确权等实践中律师见证或村股份公司证明见证,并不能使小铲权房交易合法化,也无法解决产权登记问题。但经我审核过的律师见证书其见证律师的认知领域仅停留再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签字/及合同内容的真实自愿性进行确认,合同书约定的内容不全及房屋溯源材料不连贯,楼栋官方备案的证件的有效性等等方面都缺失审核,这违背了委托见证方的初衷,很多老百姓去见证是为了再出现纠纷时或私下定立的合同书确权难时,律师见证书可以救自己一命。但从部分律所见证书我可以看出关于小产权房交易的审核事项和具体流程律师事务所都只是走走形式我所在深圳各历史遗留物业包含/绿本/褐本/大红/回迁房/两证一书/历史普查回执/等特殊类房产的服务领域包含/转受交易,分家析产协议,原产权注销查档,赠与、继承,买入风控调查,楼栋的历史合同材料审核连贯完整真实和楼栋证件的有效性审查方面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和见证和公证的实务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