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霞山区教育局发布
公办学校房产类入学政策的温馨提醒与政策解读
一起来看看吧~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我区快速发展,适龄入学人口持续增加,公办学校学位资源日趋紧张,部分区域、部分学校的学位供给已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就读需求。
尤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近期我区发现部分中介,以“包入学”“学位安排”等名义,诱导、组织多名家长共同购买同一套房产,各自均未实际居住,仅用于为孩子挂靠学位,待成功入学后,再将房产转卖或过户,并从中收取高额中介费用。这类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区正常的招生秩序,挤占了正常购房并实际居住的家庭入读公办学校的宝贵学位。
为了公平、合理地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保障大多数家庭的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我区拟对2026年秋季及以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中的房产类入学政策,进行如下调整。请各位家长提前了解、做好规划。
一、现行政策回顾
根据我区现行的公办学校房产类入学政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持有我区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一手房网签购房合同及全款购房发票,即符合公办学校的入学条件。
二、拟调整的政策内容
从2026年秋季招生及转学工作开始,上述政策将调整为:
一套用于申请学位的住宅性质商品房,仅限同一家庭(即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同一家庭的多个子女,不受此条款限制。
特别强调:申请入学时,我区将结合实际居住情况开展核查,对于查实多人购买同一房产用于挂靠学位、未实际居住的,即使持有房产证,也不予安排公办学位。
三、政策调整的背景与目的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遏制“学位炒作”乱象:针对中介将房产包装成“学位周转工具”,组织多人次、非同一家庭循环申请学位的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二是保障实际居住家庭权益:确保学位资源优先满足真正长期居住、有刚性需求的家庭。
三是维护招生秩序与教育公平:防止通过短期、虚假的房产持有行为挤占学位资源,回归房产的居住属性,营造公平、公正的入学环境。
四、实施时间
本政策调整拟自2026年秋季招生及转学工作起正式执行。2026年及之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均按新政策执行。已持有房产并有多名非同一家庭子女需要入学的,请相关家庭提前做好规划。
五、重要提醒
请广大家长务必提高警惕,切勿听信任何“包入学”“学位可安排”等虚假承诺。任何通过非官方渠道了解的“学位操作”均存在巨大风险,可能导致金钱损失且无法入学。
对于涉嫌违规操作、扰乱招生秩序的中介机构和个人,我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我区招生政策以教育局官方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区教育局咨询。
咨询电话:0759-2311378
感谢各位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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