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十余年的朋友
承诺高额利息回报
还拿房产证作抵押……
面对这样的“好事”
你是否会放松警惕?
近日
沙洋县公安局李市派出所
侦破一起利用熟人关系实施的诈骗案
抓获嫌疑人一名
4月16日
居民邓某到李市派出所报警称
其被董某诈骗19万元
经了解
邓某与董某经朋友介绍相识
二人经常一起吃饭、交往
十余年已经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
2025年初
董某以项目投资、购买工程设备需资金周转为由
多次向邓某借钱
并使用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
以博取邓某信任
同时
董某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邓某信以为真
同意出借资金
前期
董某正常支付了部分利息
使邓某逐渐放松警惕
此后
每当董某提出资金需求
邓某便继续出借款项
先后累计出借19万元
2026年3月
邓某向董某索要欠款
董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邓某在多次催讨无果后
拿董某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去办理抵押
却被告知该证件系伪造
邓某随即与董某联系
发现其已失联
这才意识到被骗
接到报警后
民警结合邓某提供的相关材料展开调查
于4月22日
将嫌疑人董某抓获归案
经查
董某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其向邓某借款资金并未用于工程建设
而是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及赌博挥霍

目前
董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中
不盲目轻信熟人:切勿因“朋友介绍”就放松警惕,熟人之间借款更要核实对方真实财务状况、借款用途;
不贪高额利息诱惑:“高息返利”“稳赚不赔”都是诈骗诱饵,凡是承诺利息远超正常水平的,须警惕;
不接受虚假抵押:对方提供不动产权证、车辆登记证等抵押时,务必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官方渠道核实证件真伪,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来源:李市派出所
编辑:刘 璠
初审:姚 薇
终审:李 翔
●往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