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办、国办: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4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结合实际逐步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政策,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做好新就业群体中残疾人服务工作。按规定对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给予相应社会救助,为工作中意外伤亡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帮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作用,缓解新就业群体职业焦虑。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或其他承接主体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相关服务。
简评:
此次文件从中央层面系统部署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工作,释放出持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的明确信号。其中,“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尤受关注,表明住房保障政策正加快向平台经济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延伸。未来,围绕缴存机制、使用规则和跨区域衔接等方面,或将进一步探索更加灵活、适配性更强的制度安排。
二、浙江温州发布房地产“新十条”政策,涉及公积金、信贷等方面。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政策大幅放宽提取限制,将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公积金提取时限,从原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且新增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场景,缴存职工家庭在温州市内购房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切实减轻置业资金压力,相关政策自实施之日起执行,不追溯过往。
信贷认定标准进一步优化,明确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有住房(不含非成套及集体土地住房)正在挂牌出售的家庭,住房套数可核减1套,多套挂牌仅可核减1套,该政策暂定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相关住房信息可通过温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站查询。
针对房地产企业端,政策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明确预售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即可申请解除监管,同时简化退购房源销售流程,允许房企自行销售解除合同后的退购房源;此外,加大“房票”使用支持力度,鼓励房企接收房票,助力房源去化。
在预售管理方面,政策完善预售转现售办理流程,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未售房源,项目竣工备案后房企可按需申请转现售;优化预售规模与公示期,超高层项目可申请单幢分期预售,房企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明后的公示期缩短至1天(不含公示当天及法定假期),公示期满即可网签销售。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在相关行为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简评:温州此次“新十条”从需求端、供给端和交易端同步发力,政策覆盖面广、针对性较强。尤其是在公积金提取时限延长、提取范围扩大,以及信贷认定标准优化等方面,体现出明显的购房支持导向,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合理住房需求。与此同时,针对房企预售资金监管、退购房源销售及“房票”应用等政策调整,也有利于改善企业资金周转和项目去化环境,整体呈现出稳市场、促流通、提信心的综合施策特征。
三、海口出台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新规。
《实施细则》明确,该细则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统筹建设和配售的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上市交易须满足四项条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届满5年;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产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
缴费标准是外界关注的重点。《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应缴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的计算方式为:(房屋交易缴纳契税课税价格-该套住房原出售价格)×15%。申请人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变更住房性质时,将收到缴款通知书,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应缴价款并提交缴纳凭证。
针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因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情况,《实施细则》明确由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回购。具体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入户查勘、合同签订、转移登记和支付回购款。
在继承问题上,住房上市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面临三种选择:住房购买满5年的,可按规缴纳价款后变更为普通商品房上市交易;不满5年的,可向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回购并就回购款进行继承;继承人若是该套住房共同申请人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供死亡证明,将不动产登记至继承人名下。
关于离婚析产,《实施细则》区分两种情形:配偶是共同申请人的,凭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判决等申请转移登记;配偶不是共同申请人的,若该房购买满5年,需按规定缴纳价款后办理转移登记,不满5年的则需申请回购,经政府决定不予回购的,配合缴纳价款后办理转移登记。
简评:海口此次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回购退出、继承和离婚析产等关键环节规则,有助于提升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上市条件、缴费标准及特殊情形处置路径的细化,既有利于保障政策公平性,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推动限价商品住房实现“保障属性”与“流转规则”之间的平衡。
四、河南许昌召开房地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
会议就推动全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抓政策落地,全面落实20条稳楼市措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激活市场需求;二是抓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范市场出现大起大落;三是抓品质提升,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与工程质量标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是抓融资保障,持续做好白名单项目融资对接,拓宽企业增信渠道,提升授信放款效率,保障项目加快建设;五是抓市场规范,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简评:许昌此次会议释放出“稳市场”与“提品质”并重的鲜明导向。其中,“好房子”建设被置于突出位置,反映出地方房地产政策正由单纯刺激需求,逐步转向更加重视供给质量、居住体验和行业长效治理。与此同时,围绕融资支持、资金监管和市场秩序整治等方面的部署,也表明当前地方房地产调控正更加注重统筹风险防范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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