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闲置房产拟对外租赁公告
为合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公司部分闲置的房屋对外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房屋位于阿利坦商圈11号楼下南开有三间商铺,房屋建筑面积为80㎡左右;天骄时代养畜牧社区北侧有5间商铺面积分别为:121.3㎡三间,190.12㎡一间,418.93㎡一间,可满足日常经营使用需求;凤凰花园一间商铺面积为:331.61㎡;风水山庄一处商铺共四间面积为:467.44㎡。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或3年,自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承租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面议,租赁期内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调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后将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承租方须承诺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络费等各项费用。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用途,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五、报名及看房事宜
1.有意向的承租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前往库伦旗财政局5楼东侧资产管理部咨询报名,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2.看房时间:2026年5月6日起,每日9:00-16:00,需提前电话预约看房。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房屋租赁遵循先咨询、先看房、先洽谈、先签约的原则,额满即止。
2.租赁双方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可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934942666
联系地址:库伦旗财政局5楼东侧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王大英
特此公告。
库伦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