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等,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新政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规范自媒体营销推广行为方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应按照互联网账号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注册、运营自媒体账号,通过自媒体账号(包括短视频、直播、图文等)开展商品房营销推广活动时,应遵守房地产广告发布及互联网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在账号主页、宣传页面或视频显著位置持续、清晰展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及备案证书编号、从业人员信息、商品房委托销售信息等内容。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和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应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行业服务质量评价和执业培训。同时,加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联动,配合平台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营造规范有序的房地产领域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