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具有河东区户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升初中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河东区关于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2026年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升初中登记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1.须持有河东区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升学当年的8月31日;新建商品房或2026年3月2日(不含)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2.截至网上登记时间学生本人应具有与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3.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提供材料
1.河东区户口本;
2.与河东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屋产权证。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登记:2026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关注并进入“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左下方功能按键“转学系统”,在弹出的子菜单中选择“六升七”,点击进入“六升七”进行报名。也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2.区级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2026年7月收到安置结果及现场验证电话通知。
3.报送升学登记表。本市外区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将于7月初收到短信通知,请按短信通知要求由一名监护人到教育局完成《202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的现场报送工作。外省市小学毕业生无需报送此表。
4.报到验证。根据现场验证电话通知的具体要求,学生及家长携带户籍、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到校报到,现场核验材料。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报到后的相关事宜听从学校安排。
5.到校上课。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四、就学办法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东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剩余计划的学校。
五、注意事项
1.此次登记的学生为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同时具备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或学籍已升入初中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升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回户籍地升学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4.申请回户籍地升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小升初随机派位后全区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完成安置后,未向安置学校报到的学生或不能正常到校上课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回户籍地升学。
5.学生回户籍升学全过程由河东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6.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22-8411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