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很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父母去世后,名下的商品房如何顺利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是财富传承中非常常见的问题,陈律给大家介绍三种实务操作方式。
01提交公证书过户
这种方式的前提是:所有继承人对房产分配没有争议。
操作流程:
① 全体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② 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遗嘱(如有)等材料
③ 公证处审查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④ 实际继承房产的继承人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注意] 公证遗嘱≠继承权公证,即使有公证遗嘱,也必须再办理继承权公证,才能过户。
02提交生效法律文书过户
适用于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情形,例如对继承份额无法达成一致、部分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公证、或者缺少公证所需材料。
操作流程:
① 继承人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
② 法院调解或判决,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
③ 持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还需生效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这种方式耗时较长,可能经历一审、二审,但能解决实质性争议。
03全体继承人共同到场办理
同样适用于无争议情形,且无需前置公证或诉讼。
操作流程:
① 全体依法参与继承的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② 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③ 登记中心查验材料,出具《继承材料查验时间告知书》
④ 全体继承人按约定时间到场接受询问、现场查验
⑤ 通过后公示60日
⑥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登记
这种方式程序简单,但要求全体配合,且公示期长,实务中选择这种方式的人较少。
提交公证书过户
✓ 优点:不需要公示期,可以较快取得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 缺点:需要全体继承人配合,且继承权公证的成本相对较高
提交生效法律文书过户
✓ 优点:能够解决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复杂情形
✗ 缺点:耗时较长,有时甚至需要经过一审、二审
全体共同到场办理
✓ 优点:不需要经过任何前置程序
✗ 缺点:不仅要求全体继承人配合,还需经过60天的公示期,无法立即取得变更后的产权证书,实务中完成的情形较少
陈律建议
① 提前规划:房产继承涉及人员多、材料杂,建议提前梳理家庭成员关系和财产情况
② 遗嘱公证:虽不能直接过户,但能减少继承权公证时的争议
③ 争议及时诉讼:如继承人拒绝配合或无法协商,尽早通过诉讼解决,避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