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城区房产特殊权属变更(继承/赠与/离婚/婚前婚后变更)出售时个税执行细则
一、适用征税范围
1.房产通过继承、赠与、离婚变更、婚前财产婚后婚内变更取得,再出售时:按房产增值部分征收20%差额个人所得税(继承仅按继承份额计税)。
2.免征条件:现产权人福建省内家庭唯一住宅+上一手产权办证满5年,双条件同时满足可免征20%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