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打官司时对方提供了等值房产要求解冻账户法院会同意吗?
小编:看是否构成充分有效担保。
我自己干律师这些年,保全置换的案子跟过不少,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被保全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的,法院应当准许,也就是说,拿房产换账户冻结是有可能同意的,但核心是这套房必须是“充分有效担保”。
这里要分清,账面等值不代表实际担保能力等值,如果房产产权干净 没抵押查封 法院能迅速办妥查封登记,同意解冻的概率就高,要是房子有共有人、背着高额抵押或是估值虚高变现极难,法院通常不会轻易放掉流动性最好的现金账户,毕竟房产变现慢,二者的保障强度并不天然相同。
如果你是原告,遇到对方申请拿房产换解冻,你可以围绕房子有没有权利负担、会不会降低保全效果向法院提意见,我说的是大方向 具体看你那个案子,置换能否成功最终以法院审查裁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