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推广使用是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难”、“假证伪证”、“档案资料存放、管理难”等问题的根本途径。
济南市作为自然资源部在全国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六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已建成“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平台”,于2020年5月进入全面试运行阶段,济南市已登记发证的200余万不动产权证书,均可以通过“泉城办”APP查询其电子证照,为群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高效、便捷服务。
电子证照在保证安全方面采取两种渠道:一是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实时验证操作人身份,由权利人本人获取电子证照;二是采取二维码亮证技术,生成3分钟内有效的二维码供验证人核验,验证人的手机上显示证书是否有效,并显示证书内容。
《不动产权证》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电子证书,与登记簿内容实时同步更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工作要求,融合了房、地关联后的统一登记信息。借助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了可通过窗口、自助查询终端、互联网、手机APP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济南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推动电子证照的广泛应用,向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各不动产登记大厅服务窗口发出通知,在全市房屋交易相关领域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在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涉及不动产贷款、抵押、买卖过程中,可以通过网上及手机亮证系统进行不动产证书的核验和查看,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制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登记机构及时调整现有申请和审核流程,纸制不动产证书不再作为提交要件,以系统生成的电子证书为提交资料。
下一步,按相关通知要求,存在纸制证书的予以收回,进一步减少了提交资料,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