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到立遗嘱可能很多人都觉得是老年人才会做的事。最近,“90后”的周女士就订立了一份遗嘱,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她打算明确将个人名下财产及父母赠予的房产指定由母亲继承。
36岁的周女士目前正与男友筹备婚事计划于2027年领证结婚,她名下有一套房产系是其父亲过世后母亲主动放弃继承并将自身份额全部赠与周女士所得。
为妥善守护个人婚前财产和父母的心意,周女士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明确将这套房产指定由母亲继承。



当事人 周女士:“万一我自己有意外,那这套房子就是100%给我妈妈去继承。其实人生有很多意外的,你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提前做好遗嘱,其实第一守护好自己的财产,第二是给爱自己的人更加好的一个保障,我觉得是一个对自己的责任和规划。”
与此同时周女士也计划在婚前与男友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清晰界定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



当事人 周女士:“现在大家都是很成熟了,先自爱再爱人,所以为了婚后一些个人财产,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吵或者误会,我觉得会做好婚前个人协议,我和我男朋友都是很透明的,都有提前商量过。而且他都是知道的,他知道我为什么会去做遗嘱。”
有业内人士表示周女士在立遗嘱之外还计划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这两者功能不同但可以形成互补。遗嘱解决的是“身后事”,婚前财产协议解决的是“生前事”及“离婚时的事”。





中华遗嘱库广州海珠区项目服务点负责人何丽琼说:“优先级上,我建议可以先立遗嘱,再签协议。因为遗嘱由立遗嘱人单方完成,无需对方知晓或同意,可以更快速保护父母财产,而婚前协议需要双方协商,可能需要时间和对方沟通。”
据中华遗嘱库最新发布的《2025年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在60岁以下中青年立遗嘱人群中女性占比已达到66.28%。对此,业内人士也提醒年轻群体尽早规划并警惕“婚后混同风险”。






中华遗嘱库广州海珠区项目服务点负责人 何丽琼:“很多人误以为婚前房产只要不写对方名字,就永远是自己一个人的。实际上,如果婚后将婚前房产出售,用所得款项加上婚后收入购置新房,用于婚后的持续其实都可能属于混同了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用婚后工资持续偿还婚前房产贷款,那么这部分资产也很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广东民生DV现场、FM93交通之声、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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