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刚买的二手房,之前年份的公共收益跟我有关系吗?
小编:划重点
按《民法典》第282条,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原则上归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也要按规定公示收支,我在业委会里碰到过这类事,关键不看“哪一年买房”,而看这笔钱当时是不是还属于共有收益、有没有依法结算。
一般来说,你买入后,对尚未分配、尚未依法处理的公共收益,可以按业主身份参与主张;买入前已经结算、分配,或者买卖合同另有约定的部分,未必当然归你。
具体还要看买卖合同、交割时点、业委会或物业账目、历年公示记录,各地细则不完全一样,具体以本地规定、合同约定和法院认定为准。